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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:[行政政法司]
回复时间:[2021-04-26]
在进行政府采购过程中,政府采购响应文件“采购人商务要求”中明确:合同期满,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可协商续签合同。请问:通过政府采购(竞争性磋商)确定中标单位,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(一年),第二年可否直接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,不进行政府采购。若可以续签合同,可以续签期限有无规定。另外,采购人和中标单位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约定,合同期满,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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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:[行政政法司]
回复时间:[2021-04-26]
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此前明确:“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3〕516号)明确,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,在国外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,以及出国签证、防疫等其他费用。出国人员往返机场(出入境口岸)发生的城市内交通费用,不应作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予以报销。”请问,前句中“出国人员往返机场(出入境口岸)发生的城市内交通费用,不应作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予以报销”是否仅指出国人员在境内往返机场的城市间交通费用?出国人员在境外城市从境外宾馆至境外机场的出租车费用,是否仍纳入公杂费定额补助,不再另外凭票报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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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:[行政政法司]
回复时间:[2021-04-26]
我先咨询下,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新申请注册,网上注册已经完成了,审核需要多久时效?怎么查询审核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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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:[行政政法司]
回复时间:[2021-04-26]
行政政法司的领导您好,我是内蒙古兴安盟审计局财务人员,咨询: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当天往返的,能否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,中午午休的时候产生的钟点房住宿费可否报销?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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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单位:[行政政法司]
回复时间:[2021-04-26]
请教各位专家领导,我们单位叫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,是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面的一个二层单位,主要职能是城管执法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(简称双违)整治。今年机构改革,双违整治的职能划拨至县的国土资源局,本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也随着职能调过去。那我们去年11月发放的执法制服,标志是“综合行政执法”字样。请问这部分人员的服装需要回收吗,或者要怎么处理?谢谢回复!